電視金鐘獎

台灣傳播媒體的官方榮譽獎項之一,與金馬獎、金曲獎為三個主要娛樂獎項。創始於1965年。第1屆至第46屆由行政院新聞局主辦,第47屆之後由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接續主辦。金鐘獎設立之初,是以獎勵廣播(即無線電廣播)事業為主,設置新聞節目、音樂節目、廣告節目等獎項;1971年始將電視納入獎勵範圍,自此金鐘獎正式以廣播及電視為獎勵對象。自1993年開始,每年一年一度的金鐘獎分為「廣播金鐘獎」與「電視金鐘獎」等兩部分,兩者分開頒獎。(資料來源:https://zh.wikipedia.org/zh-tw/%E9%87%91%E9%90%98%E7%8D%8E)